*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T-2025-12886
项目名称:福建矿山智慧监管监察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3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是否允许进口
1
福建矿山智慧监管监察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1批
1330
1330
13.30
否
注:
(1)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投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3.2本项目品目号1-5业务环境基础配套建设”中“强电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允许分包,若投标人采用分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1)“强电工程”承担主体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叁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许可证证书复印件。(2)“消防工程”承担主体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3)“电梯工程”承担主体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所投产品中若有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信息安全产品管理、节能清单产品等),须提供相关证书或承诺函(承诺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并能在货物或服务验收时提供相应认证证书复印件)。各投标人须针对此项提供相关证书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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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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