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2026年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A602-WZ05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2026年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已由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第七采油厂员工食堂采购配送日常就餐所需的米、面、油、蔬菜类、鲜肉类(红肉)、水产品、冷冻食材、蛋、禽、干调、杂粮类、水果、奶制品、饮料、饮用水(桶装水)供应等。
招标总金额预计约2637.3万元(不含税,含车辆费、装卸运费、HSE管理费、人员费等其他所有费用),总金额由已下达费用和未收缴费用两部分组成。已下达费用是指根据2026年一线员工出勤率预测核定的免费就餐补助和就餐补贴金额概算的2197.3万元;未收缴费用是指预测2026年员工食堂刷脸就餐收入和外来人员(及业务外包人员)通过油田便民通缴费就餐收入概算金额440万元。
本次招标金额为概算金额,招标人不保证满额合同签订及结算,最终发生金额以2026年实际员工出勤核定的补助(补贴)费用和员工就餐缴费及外来人员收缴费用为结算依据。
本次招标为2026年全年采购计划需求,根据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以排名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名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采购金额分配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第七名的比例分别为20.06%、17.88%、16.77%、13.38%、11.72%、10.89%、9.31%。
第七采油厂2026年食材采购配送项目中标人配送金额计划分配表
| 服务商需求数量 |
排名 |
分配单位 |
已下达费用(元) |
未收缴费用(元) |
预计总费用(元) |
总分配占比% |
||
| 福利费、成本费及应急抢险费概算金额 |
占比已下达费用% |
外来人员及员工自缴预测金额 |
占比未缴纳费用% |
|||||
| 1 |
第1名 |
生产保障大队 |
3989916 |
18.16% |
1300000 |
29.55% |
5289916 |
20.06% |
| 2 |
第2名 |
白豹作业区 |
3865274 |
17.59% |
850000 |
19.32% |
4715274 |
17.88% |
| 3 |
第3名 |
环江作业区 |
3802860 |
17.31% |
620000 |
14.09% |
4422860 |
16.77% |
| 4 |
第4名 |
山城作业区 |
2929496 |
13.33% |
600000 |
13.64% |
3529496 |
13.38% |
| 5 |
第5名 |
耿湾作业区 |
2519992 |
11.47% |
570000 |
12.95% |
3089992 |
11.72% |
| 6 |
第6名 |
洪德作业区 |
2590920 |
11.79% |
280000 |
6.36% |
2870920 |
10.89% |
| 7 |
第7名 |
大板梁作业区 |
2274400 |
10.35% |
180000 |
4.09% |
2454400 |
9.30% |
| 合计 |
21972858 |
100% |
4400000 |
100% |
26372858 |
100% |
||
2.2实施或交货地点:中标人通过冷藏、保鲜车辆根据各级员工食堂实时需求运输至第七采油厂所属各作业区(大队)巡检维护队(联合站)相应生活点。
2.3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是《长庆油田分公司2026年食材采购集中资格招标项目》结果入围名单,入选油田公司2026年公用事业“三商”资源库(食材采购)。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1.《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颁布之前(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办理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或许可证书未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的,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资料。2.《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颁布之后,新成立公司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企业,许可经营项目须包含“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具有类似标的物(类似标的物至少包含“蔬菜、瓜果、蛋奶类;米、面、油类;鲜肉(红肉);水产、冷冻类;干调、杂粮类;饮品(奶、水、饮料)、副食类”中任意三类食材内容)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对应结算发票(含清单)以证明产生了销售关系。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7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或其相关产品在供应商资源库中处于“中止”、“终止”、“冻结”等非正常状态,投标将被否决。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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