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SJ[2025]043
项目名称: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智能密集架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智能密集架的供货、安装、调试等,提交验收申请,确保通过验收且可正常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智能密集架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智能密集架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存款信息);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