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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 完善城市体检和评估机制—“三师”进社区工作和专项调查项目 (项目编号:ZXGP-2025-F-673)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 完善城市体检和评估机制—“三师”进社区工作和专项调查项目 (项目编号:ZXGP-2025-F-673)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 完善城市体检和评估机制—“三师”进社区工作和专项调查项目 (项目编号:ZXGP-2025-F-67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1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GP-2025-F-673
项目名称:完善城市体检和评估机制—“三师”进社区工作和专项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4.3万元
最高限价:384.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84.3 384.3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完善城市体检和评估机制—“三师”进社区工作和专项调查,主要工作内容为“三师”进社区工作、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住房专项评估和既有建筑专项调查,并按照需求书要求形成工作成果报告。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项目的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2)以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并提供联合体授权书,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磋商。3.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2025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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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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