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察尔齐煤矿11A3-201E综采工作面老空区自燃灾害治理技术服务
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察尔齐煤矿11A3-201E综采工作面老空区自燃灾害治理技术服务,项目业主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察尔齐煤矿 11A3-201E综采工作面上部为老窑采空区,且存在高温点,同时上方有两条平硐和一条探巷,存在漏风造成自然发火隐患,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需对巷道进行灾害治理工作,现需委托第三方公司提供专业服务,服务内容为:对巷道进行灾害治理后作出安全评价,同时对该工作面回采期间火区情况进行跟踪服务,保障11A3-201E综采工作面正常回采。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2项目地点: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察尔齐煤矿;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完工止,并完成报告的编制及评审;
2.4服务质量:合格,达到矿方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灭火细则技术等要求;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
3.1.3财务要求: / ;
3.1.4业绩要求:2022年12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煤矿火灾治理或技术服务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谈判响应单位,不得谈判;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2月2日09:00时至2025年12月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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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