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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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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A321282188600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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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新港城明德青年公寓项目已经由靖江市行政审批局以新港城明德青年公寓项目备案证靖行审备[2023]12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鼎建设发展(靖江)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盛天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港城明德青年公寓管理平台及系统集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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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地点: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路南侧江安路东侧。
2.2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5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公寓面积、配套用房面积、配电房、门卫、垃圾房、架空层面积),地下空间8000平方米,配套供电、供水、供气、消防、智能化、通讯、排污、环卫等附属设施。
2.3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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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设备到货后再支付合同金额的3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最终审计金额的95%的,余款在三年质保期满一个月内付清,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2)中标人应严格按照上述付款进度约定的时间,向招标人开具同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该期款项,且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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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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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执业资格;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 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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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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