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T20251209001
项目名称: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项目投保人数为暂估人数320人,最高限价为1000元/人,结算时按成交保费金额单价*实际参保人数支付费用。
(2)保障条件:
保险项目
险种
保险金额
团体意外综合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险
120万/人
团体意外伤害医疗
10万/人
团体意外伤害住院补贴
150元/每天/人
备注:
1)保险时间要求为全年全天24小时;
2)保险公司承保年龄16周岁(含16周岁)至65周岁(含65周岁)的人员;
3)免赔额:①每次意外医疗保险免赔,对被保险人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额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8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②附加住院津贴:每人每天150元,免赔天数3天,单次给付不超过90天;③既往症和疾病引起的所有意外事故属除外责任。
4)被保险人发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残疾的,保险人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认定的残疾等级并对应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伤残等级赔偿比例:
一级伤残 100%、二级伤残90% 、三级伤残80%、四级伤残70%、
五级伤残60%、六级伤残50% 、七级伤残 40%、八级伤残30%、
九级伤残20%、十级伤残10%。
5)退保人员保险费退还:退保费用=原投保人员实际缴纳保险费用-(年度保险费用÷365天×实际承保天数),退还保费在中止承保后15天内退款至采购人账户;
新增加人员保险费:新增保险费用=年度保费÷365天×实际承保天数。
6)保险方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出具保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全国性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具有由中国银保监会核发的分支机构的《保险许可证》(总公司投标的除外);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2日 至 2025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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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