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办学条件提升学生公寓楼配套零星设备采购(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SZCS-J-H-250241.1B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办学条件提升学生公寓楼配套零星设备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1)合肥帘动时代窗饰制品有限公司
经核查,该公司投标文件中针对核心技术参数提交的两份检测报告,真实性均无法核实,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应标,具体情况如下:
检测报告编号:SQ2404685,出具机构: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查询网址:https://kefu.gqi.org.cn/gqicqs/jsp/web/checkquery/NonCheckQuery.xhtml;
检测报告编号:BV2508Y29518,出具机构:广州必维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查询网址:
http://bv.bvfhtesng.com/dom/cert/search.php?username=bgcx&channel_id=25694724&cert_id=3977。
采购人通过上述机构官方查询渠道核验,并留存网页查询截图,均未查询到上述检测报告的真实有效信息。依据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真实性,否则后果自负”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相关规定,佐证材料真实性无法核实的,应认定为“提供虚假材料”情形,该供应商投标应属无效。
(2)鄂尔多斯市东合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经核查,该公司投标文件中针对核心技术参数提交的三份检测报告,真实性均无法核实,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应标,具体情况如下:
检测报告编号:SQ2504749,出具机构: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查询网址:
https://kefu.gqi.org.cn/gqicqs/jsp/web/checkquery/NonCheckQuery.xhtml;
检测报告编号:BV2025AN87727381,出具机构:广州必维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查询网址:
http://bv.bvfhtesng.com/dom/cert/search.php?username=bgcx&channel_id=25694724&cert_id=3977;
检测报告编号:ZF20250916SS7222,出具机构:吉林省中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查询网址:http://www.zhongfu-lbp.com/baogaochaxun.html。
采购人通过上述机构官方查询渠道逐一核验,并留存网页查询截图,均未查询到上述检测报告的真实有效信息。依据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真实性,否则后果自负”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相关规定,佐证材料真实性无法核实的,涉嫌“提供虚假材料”情形,该供应商投标应属无效。
因成交供应商合肥帘动时代窗饰制品有限公司、第二候选供应商鄂尔多斯市东合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投标文件中递交的佐证材料无法核实真实性,涉嫌“提供虚假材料”情形,且剩余的有效合格的供应商数量不低于3家,采购人将顺延第三候选供应商河北源优科技有限公司为成交人。
经过咨询内蒙古政府采购云平台运营支持单位博思数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由现成交供应商变更为第三候选供应商需要先变更第二候选供应商为成交单位,然后再次进行变更,变更第三候选供应商为成交单位。所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两次变更公告进行成交单位变更。
经核查,该公司投标文件中针对核心技术参数提交的两份检测报告,真实性均无法核实,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应标,具体情况如下:
检测报告编号:SQ2404685,出具机构: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查询网址:https://kefu.gqi.org.cn/gqicqs/jsp/web/checkquery/NonCheckQuery.xhtml;
检测报告编号:BV2508Y29518,出具机构:广州必维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查询网址:
http://bv.bvfhtesng.com/dom/cert/search.php?username=bgcx&channel_id=25694724&cert_id=3977。
采购人通过上述机构官方查询渠道核验,并留存网页查询截图,均未查询到上述检测报告的真实有效信息。依据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真实性,否则后果自负”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相关规定,佐证材料真实性无法核实的,应认定为“提供虚假材料”情形,该供应商投标应属无效。
(2)鄂尔多斯市东合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经核查,该公司投标文件中针对核心技术参数提交的三份检测报告,真实性均无法核实,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应标,具体情况如下:
检测报告编号:SQ2504749,出具机构: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查询网址:
https://kefu.gqi.org.cn/gqicqs/jsp/web/checkquery/NonCheckQuery.xhtml;
检测报告编号:BV2025AN87727381,出具机构:广州必维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查询网址:
http://bv.bvfhtesng.com/dom/cert/search.php?username=bgcx&channel_id=25694724&cert_id=3977;
检测报告编号:ZF20250916SS7222,出具机构:吉林省中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查询网址:http://www.zhongfu-lbp.com/baogaochaxun.html。
采购人通过上述机构官方查询渠道逐一核验,并留存网页查询截图,均未查询到上述检测报告的真实有效信息。依据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真实性,否则后果自负”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相关规定,佐证材料真实性无法核实的,涉嫌“提供虚假材料”情形,该供应商投标应属无效。
因成交供应商合肥帘动时代窗饰制品有限公司、第二候选供应商鄂尔多斯市东合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投标文件中递交的佐证材料无法核实真实性,涉嫌“提供虚假材料”情形,且剩余的有效合格的供应商数量不低于3家,采购人将顺延第三候选供应商河北源优科技有限公司为成交人。
经过咨询内蒙古政府采购云平台运营支持单位博思数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由现成交供应商变更为第三候选供应商需要先变更第二候选供应商为成交单位,然后再次进行变更,变更第三候选供应商为成交单位。所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两次变更公告进行成交单位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代理服务费金额:0.0000(万元),更正为:0.7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无,更正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鄂尔多斯市东合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更正为:河北源优科技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789,525.00元,更正为:789,62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