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心机房灭火装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世纪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心机房灭火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心机房灭火装置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JHY-YZ-25165
3、招标内容:中心机房灭火装置
4、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安装验收,质保两年
5、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预算金额:15万元,最高限价:14.25万元
7、投标人资格条件:
7.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信良好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7.1.1 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 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7.3 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述网站查询截图为准。如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确定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4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7.5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7.7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7.8 资格审查方式、方法:资格后审。开标时,评审专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的投标人才可以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8、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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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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