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合肥至池州铁路已由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以《关于合肥至池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5〕3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皖赣铁路安徽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安徽省、合肥市、铜陵市、池州市财政预算资金,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合池铁路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管桩)进行询价采购。
二、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管桩,详见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2.2质量标准:国标/行业现行标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报价人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报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货物的供货资格及能力。
3.4、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履约信用良好,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询价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3.6、报价人必须对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报价说明
4.1计量方法:货到现场数量以现场实际签收数量为准,且需进行车检验收;
4.2单价约定:采用固定价进行结算,包含但不限于送货运费、包装(含装车、卸车费)、试验费(含试验所需材料费)、备案费、利润、不合格产品更换、财务费、交验、加工费、安装费、耗材费等全部费用,为到站交货价,需提供报价明细表。风险包干费、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4.3货款结算、支付方式:采用一票制结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详见合同。
五、响应报价文件要求
5.1报价函;
5.2物资报价表(以采购人提供的格式提供报价);
5.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5.4报价人经过年审的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5报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如优惠措施等);
以上文件应按序扫描保存为PDF文件(文件命名为:XX有限公司报价文件.pdf),上传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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