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改造项目公告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黔东南州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改造项目已由凯里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12-522601-04-01-266107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凯里市 开怀街道金山大道南侧、开怀49号路东侧 。 |
| 2.2 建设规模:将已修建完成的黔东南州公共卫生救治中心1号楼二楼现有约900㎡毛坯用房及周边约700㎡用房,按项目功能需求改造作为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包括动物实验室、基础医学实验室、检验科、HIV室等。改造总面积约1600㎡,改造总投资约730万元(不含实验设备)。 |
| 2.3 合同估算价:6150000元。 |
| 2.4 计划工期:90 天。 |
| 2.5 标段划分:黔东南州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改造项目。 |
| 2.6 招标范围:完成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包含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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