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康平发电公司一、二号机组CEMS仪表升级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11379,招标人为国能康平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康平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能康平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脱硫出入口,脱硝出入口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已经运行了8年(精密仪器使用年限一般为5年),已经远超出设计使用年限,设备老化严重,表计经常发生无规律漂移,分析仪已无法精准标定及校零,数据跳变严重,误差较大,原设备已无法满足脱硫的测量要求,时常出现无效数据,影响环保政策执行并存在环保风险,为了监测电除尘出口烟尘指标,考虑在电除尘出口增加烟尘仪,来对烟尘指标进行监视。因此迫切需要开展脱硫出入口、脱硝出入口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更换,避免环保处罚风险,以及不良的社会影响。
同时脱硫出口CEMS测点位置不满足前四后二安装要求,因此需要开展流场均匀性分布实验,验证该位置的流速均匀性。两台炉电除尘出口增加两台烟尘仪。
交货地点:辽宁沈阳康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能康平发电有限公司。
交货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一次性交付完毕。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国内火电机组CEMS系统升级改造业绩合同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2-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0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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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