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BJ-2025-115
项目名称:2025年城关中学眉县第三中学一期工程信息化及安防弱电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眉县城关中学眉县第三中学一期工程信息化及安防弱电建设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眉县第三中学一期工程信息化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2025年眉县城关中学眉县第三中学一期工程信息化及安防弱电建设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6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46,890.43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眉县第三中学一起工程安防弱电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眉县城关中学眉县第三中学一期工程信息化及安防弱电建设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 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2025年眉县城关中学眉县第三中学一期工程信息化及安防弱电建设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眉县城关中学眉县第三中学一期工程信息化及安防弱电建设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拟派代表参加磋商全过程,被授权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报告须真实有效并符合《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的要求,报告须赋二维码),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1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1月至今已缴存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为准);近三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提供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罪案由查询截图为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合同包2(2025年眉县城关中学眉县第三中学一期工程信息化及安防弱电建设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拟派代表参加磋商全过程,被授权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2025年1月至今)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无不良记录;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报告须真实有效并符合《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的要求,报告须赋二维码),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1月至今已缴纳的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1月至今已缴存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为准);近三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提供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罪案由查询截图为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