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公司集中采购工业泵配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107-WZ0498-01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公司集中采购工业泵配件,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净化总厂,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此项目分为3个标包,年度采购不含税金额,标包1为2220.14万元;标包2为773.01万元;标包3为638.85万元。
标包1离心泵配件(A35120101 离心泵配件)详见《2025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中采购离心配件明细》;
标包2往复泵配件(A35120105 往复泵配件),详见《2025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中采购往复泵配件明细》;
标包3其他工业泵配件(A35120102 轴流泵配件;A35120104 旋涡泵配件;A35120106 计量泵配件;A35120107 转子泵配件;A35120501 真空泵配件),详见《2025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中采购其他工业泵配件明细》。
注:预估需求量、金额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签约依据,采购执行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3商务计价方式:人民币,固定单价,国内指定地点交货价,含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质保期内备品备件费等全部费用,不含增值税。不含采保费。
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按照单价元/只的计价方式进行定商定价。
2.4 本次招标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按照西南油气田公司造价中心出具的控制价为依据,投标人任一项物资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详见各标包对应配件明细)。
2.5 交货地点:西南油气田公司川渝地区各使用单位指定地点,包括零星少量的订单送货至各使用单位场站。
2.6 交货期:收到订货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将物资送到指定地点。
2.7 质量保证期:以采购清单中要求为准。
2.8 技术要求:按《2025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中采购离心配件明细》、《2025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中采购往复泵配件明细》、《2025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中采购其他工业泵配件明细》相关要求执行;投标人提供产品的品牌为:原设备配套或通用的配件品牌均可,必须满足与原设备配套安装使用。
2.9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3.4 投标人承诺必须满足采购明细表中要求,(下订单之前与用户单位进行核实产品规格型号、材质及其他要求,确保配件满足设备现场安装及使用要求)。
*3.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以下承诺函:信誉承诺函、履约能力考察承诺函、常设保证金承诺函、最低起订量承诺函、交货时间承诺函、 投标产品满足原设备配套安装使用承诺函。
*3.6 财务要求
*3.6.1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投标人由于成立时间的原因而不能提供完整的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
*3.7 信誉要求
*3.7.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7.2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若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以及分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事故,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3.7.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
(5)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3.7.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7.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如果投标人不满足任一“*”条款将被视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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