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源电力哈密国能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主厂房行车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211394,招标人为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源电力哈密国能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为国家能源集团大南湖电厂扩建端新建的煤电一体化供热项目,一期建设2×300MW空冷燃煤发电机组,二期工程建设2×660MW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预留再扩建条件。
设备使用条件
本期工程采用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四缸、十级回热抽汽、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机,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主厂房由汽机房、除氧间、煤仓间、锅炉房组成,设一集中控制楼。设备均为室内布置。
2.1.2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按照合同及技术文件约定提供国源电力哈密国能2×660MW热电联产项目两台套主厂房行车设备,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2.1.3交货期(货物):
合同签订后,#3/#4机组主厂房两台行车设备180天内到货,第200天安装完毕,第215天完成当地特检所初检并出具合格报告,然后办理注册手续。
2.1.4交货地点: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花园乡政府西南两公里2×660MW热电联产机组新建施工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许可子项目桥式、门式起重机A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国内起重量≥140吨/35吨、跨距≥30米起重设备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2-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0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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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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