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聚帛公招(工程)2025-198
项目名称:天峻县消防救援大队执勤消防车库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2.61825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建设地点:天峻县消防救援大队院内,北二路与新源北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190米。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为1251.39㎡,主要新建消防救援大队执勤消防车库1座,3层框架结构,配套建设给排水、暖通、电气等附属设施。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36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招标人允许中标人可以将招标内容中一定比例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完成。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中标人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中标人共同对招标人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特别说明,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文件中请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文件中请就本招标文件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要求提供书面承诺。
分包金额要求:投标人如非中小微企业即大型企业,需将采购预算额度即招标控制价的 40%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投标人如为中型企业,需将采购预算额度即招标控制价的 24%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如为小微企业,则不允许其分包合同内容。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分包的中小微企业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独立完成分包合同内容的能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60122001001。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5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139.170.150.135)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市场主体,限制其参加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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