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档案馆改扩建装修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9283001001
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泗洪县档案馆改扩建装修工程已由泗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投资发[2022]9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洪县档案馆改扩建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泗洪县仁和路1号
1.2 工程规模:本次招标装修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5600㎡,包含但不限装饰工程、电气安装、给排水、暖通、消防、楼宇亮化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为20016719.93元。
1.3 工 期:15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6年1月-2026年5月。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10%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施工期间完成工程量的5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40%,完成工程量的8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6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价经审核后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余款缺陷责任期满后按审定结算价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洪县档案馆改扩建装修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分细则如下(具体评标方法请从附件中下载):
3.1第一阶段 商务技术文件评审(16分)
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文件≥12家的,取前9名;有效投标文件9-11家的,取前7名;有效投标文件5-8家的,取前5名;有效投标文件不足5家的,全部进入)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商务技术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3.1.1技术标评审(14分)
3.1.2投标人业绩(2分)
3.2第二阶段 报价文件评审(84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
3.2.1投标报价(84分):
ABC合成法。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招标人代表在所有评标价中随机抽取;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若按上述办法仍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所有评标价。下浮系数K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取值范围为8%、9%、10%、11%、12%、13%、14%、15%;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本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331732.84元。
说明:1、评标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为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5、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含)(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注:(1)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不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为准,四方公章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2)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不包含酒店式公寓),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等)、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等)以及其他(派出所、拘留所)等。
(3)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建设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竣工验收时间(出现多个竣工验收时间的,以最后一次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内容等。如不同业绩证明材料反映的业绩规模不一致,以其中最小的为准。
(4)如业绩证明材料中出现建设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工程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原建设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5)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人必须是承接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总承包施工部分的,室内装修装饰施工造价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业绩予以认可,室内装修装饰以及含有室内装修装饰配套相关专业的室内装修装饰项目予以认可。
(6)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须从江苏省统一主体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7.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起,上述情形不因其之后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认定结果。
4.7.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7.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8.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9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10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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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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