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为镇康县第二中学(高中)室外配套及土方平整建设项目,由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承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镇康县第二中学(高中)室外配套及土方平整建设项目土石方及支挡防护工程进行招标。以下甲方为项目部,乙方为此次参与投标的协作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80781.37m(约121.17亩)。包括土石方平整工程、室外给排水管网包括化粪池、隔油池)室外雨水管网、室外消防管网、室外强弱电气管网、室外监控、室外照明、室外燃气管网、挡土墙、边坡支护、室外停车场、充电桩、非机动车充电插座、绿化、海绵城市、硬化地面、室外道路,300米跑道(预留)、4个篮球场地、标识等。
招标范围:土石方及支挡防护工程(其中土石方工程中岩石坚硬程度为综合,开挖后的石方归属权为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处置),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工期安排
本工程我公司计划2025年12月20日开工,完工日期为2026年5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四、对竞标单位资格的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有所承揽相应工程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且具有劳务资质。
2.在中铁十局已办理准入,且已在中铁鲁班网通过认证。若为股份公司A级、B级资信等级,或公司战合作企业的,可相应加分。
3.具备施工内容中所需要的人员和设备。
4.近三年有过不少于一个项目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履约情况良好,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
5.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以下投标人不能参与报名
1.列入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
2.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安全质量事故、刑事诉讼案件和不良履约记录。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现金人民币0元(零元整)。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后不履行签订合同、不退还),未中标1个月后招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人。开标时未缴纳,则当场取消资格。
汇款时注明为中铁十局第七分公司镇康县第二中学建设项目土石方及支挡防护工程投标保证金,且必须为法人基本账户汇入。
开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六路支行
帐号:61050177004100000625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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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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