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连云港辖区航标维护作业所需人力资源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1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南起滨海航道以北至日照岚山港以南区域沿海、陆地各类航标的日常维护工作提供服务,包括航标巡视、巡检、保养、修复等工作,并为航标维护提供日常值班、航标事业经营、综合管理等服务。承包方需派驻8名航标辅助作业人员至辖区灌云航标管理站和连云航标管理站,派驻3名航标事业经营综合管理人员,派驻3名AIS航标值班员,派驻2名驾驶员。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人员配备要求:2026年1月1日之前完成全部人员配备、劳务项目外包等手续。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4)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7、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招标活动。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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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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