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00151号-1-ZHYB-JLC-20250050
项目名称:和龙市南坪镇中心卫生院提高医疗服务及保障能力项目
预算金额(元):2015000
最高限价(元):830000,800000,385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和龙市南坪镇中心卫生院提高医疗服务及保障能力项目一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8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和龙市南坪镇中心卫生院提高医疗服务及保障能力项目(一标段: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二标段:移动式高频X光机、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检测系统;三标段:全数字掌上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肺复苏机、便携式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详见技术参数)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和龙市南坪镇中心卫生院提高医疗服务及保障能力项目二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和龙市南坪镇中心卫生院提高医疗服务及保障能力项目(一标段: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二标段:移动式高频X光机、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检测系统;三标段:全数字掌上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肺复苏机、便携式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详见技术参数)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和龙市南坪镇中心卫生院提高医疗服务及保障能力项目三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38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和龙市南坪镇中心卫生院提高医疗服务及保障能力项目(一标段: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二标段:移动式高频X光机、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检测系统;三标段:全数字掌上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肺复苏机、便携式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详见技术参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如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如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如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一)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二)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标书内附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产品: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标书内附扫描件加盖公章;标项2投标人:(一)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二)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标书内附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产品: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标书内附扫描件加盖公章;标项3投标人:(一)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二)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标书内附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产品: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标书内附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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