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能源黑山露天煤矿矿卡设备租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11445,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托克逊县西北约 90km,北距乌鲁木齐市约 65km。托克逊黑山露天煤矿位于黑山矿区的西侧。黑山矿区内有戈壁土路与 103 省道相接,向南 25km(SE15°)可至艾维尔沟煤矿,交通条件较为方便。矿区内海拔标高一般为2400m~2900m,最低海拔标高为2365m,最高海拔标高为3023m。矿区属大陆性干旱及高寒气候,冬季少雪,但受地形垂直分带的制约,夏季多阵雨,近50年日最大降水量为31.6mm(2023年7月17日),月最大降水量为157.6mm(2024年7月),年最大降212.4mm(2024年)。降水多集中于每年的5月~9月,约占全年降水量90%以上。年平均蒸发量1099.2mm。年平均气温1.2-2.3℃,日最高气温28℃,最低气温-25.9℃,冻结期一般在每年11月至翌年的3月,最大冻土深度1500毫米至2000毫米,最大积雪厚度340毫米。年平均相对湿度59%。矿区内春季多风,最大风速13米/秒,风向主要为西北风及东南风。
2.1.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包;租赁36辆矿卡(不包含维修保养)用于露天煤矿原煤运输使用。租赁露天煤矿煤炭装卸所使用的生产运输车辆:矿卡。
| 序号 |
机械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 1 |
矿卡 |
额定载重量≥90T级 |
36辆 |
车辆厢斗适用于煤炭运输,每台车各配备5kg灭火器2个、车辆配套掩车器2个。 |
设备租赁包含但不限于:租赁运输车辆要求等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1)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符合以下要求的运输车辆:额定载重量≥90t级的矿卡36辆。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租赁运输车辆数量须满足招标人实际采煤生产能力要求,运输车辆出厂日期在2023年1月1日之后(投标人提供车辆合格证、检测报告、全套设备说明书,运输车辆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
(2)投标人承诺遵守《国能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办法》、《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若存在违反制度的行为,承诺接受考核及处理,考核金额从当月租赁费中扣除。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6个月。
2.1.4服务地点:国能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矿卡(或矿用自卸卡车或非公路自卸卡车)租赁或销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履约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2-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09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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