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2025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三批)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标段编号:E522702202500061F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福泉市2025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三批)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 福泉市自然资源局以 福自然资发【2025】25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福泉市自然资源储备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100.0%,非政府投资比例: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福泉市道坪镇翁初村旧马场、道坪镇翁初村营盘坡、道坪镇翁初村干田坡、大山。 。 |
| 2.2 建设规模:本批次项目总建设规模约19.9686公顷(最终以实际建设为准)。 |
| 2.3 项目总投资:9020300元。 |
| 2.4 合同估算价:9020300元。 |
| 2.5 计划工期:360 天。 |
| 2.6 招标范围:本批次项目总建设规模约19.9686公顷(最终以实际建设为准),包含工作内容为设计等全过程技术服务和工程施工。设计等全过程技术服务由前期技术服务和后期技术服务两部分组成。 前期技术服务工作包括:项目范围选址、立项阶段备案(含举证、影像拍摄)、土地清查、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勘测、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 后期技术服务工作包括:竣工测量、新增耕地核定、在线备案、补充耕地外业举证。 本批次项目包含子项目有:(1)福泉市道坪镇翁初村旧马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福泉市道坪镇翁初村营盘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3)福泉市道坪镇翁初村干田坡、大山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根据实际工作开展进度分别签定子项目合同。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需在投标报名时间前获得,且在有效期内),其中,申请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规划设计或土地资源管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申请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专业/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只接受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牵头人负责联合体从投标报名直到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事宜;(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有关的联络工作;(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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