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石化公司润滑油产品结构调整项目产品罐区桩基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SY35-FW0368-01
本招标项目辽河石化公司润滑油产品结构调整项目产品罐区桩基检测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股份公司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润滑油产品结构调整项目产品罐区桩基检测。
2.2质量标准:项目达到100%合格标准,并符合合同约定的各项性能指标。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时间起至2026年8月30日。
2.4服务地点: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院内。
2.5最高限价及报价方式:本次投标采用以实际发生工作量按照计价原则和计价标准组价折扣系数方式报价,计价原则和计价标准执行《工程勘查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折扣系数80%,折扣后估算金额60万元(不含税)。
2.6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检测专项(含地基基础)。
3.3、业绩要求:至少有1项已竣工或交工的桩基检测项目,提供业绩表、合同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每项业绩列出合同甲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备招标人确认。
3.4 财务要求: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需提供上述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
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
3.5.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
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6人员要求:所有服务人员要求必须为本单位自有员工,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须提供服务于本项目的人员列表、劳动合同扫描件及2025年10月-2025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7仪器设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静载仪、动测仪、压力表、百分表等设备,以满足现场需要,提供仪器设备校准证书扫描件。
3.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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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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