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物业项目秩序维护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N315-FW0036-01
本招标项目重庆物业项目秩序维护服务已由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重庆物业项目秩序维护服务。
2.2 项目概况:重庆物业项目大石坝住宅物业服务区秩序维护服务采购,项目位于江北、渝北区重庆物业项目管理服务的大石坝区域8个小区(大石坝A区、大石坝B区、大石坝C区、大石坝D区、大石坝E区、大石坝F区、大石坝G区、大石坝H区),总建筑面积52.01万㎡,住户数共计5888户;共计建筑物125幢,其中电梯住宅13栋,多层住宅楼112栋;高层电梯28部,地下车库3个,小区门岗7个,消防控制室4个,独立安防监控室4个,消防系统4套。
2.3 招标范围:拟将该区域内的秩序维护、消防控制室值守等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负责重庆物业项目管理服务的大石坝8个小区(大石坝A区、大石坝B区、大石坝C区、大石坝D区、大石坝E区、大石坝F区、大石坝G区、大石坝H区)的秩序维护、消防控制室值守。
标段划分:不划分。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212.92万元(不含税)/一年 ,638.76(不含税)/三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本项目为总价招标,报价为不含税价(含3%管理费),年报价金额需涵盖1年服务期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包括人员工资、社保、超时加班费、节日加班费等)、培训费、服装费、健康体检费、经营管理费用、服务人员房租费用、其它运营费用等。
装备器械、标识、标牌费用不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由招标人负责提供。
2.5 服务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
大石坝A区:重庆市江北区大庆村红石路400号
大石坝B区:重庆市江北区大庆村红石路400号
大石坝C区:重庆市江北区大庆村红石路400号
大石坝D区: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石路289号
大石坝E区: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101号
大石坝F区: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1003号
大石坝G区:重庆市渝北区龙脊路150号
大石坝H区: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花园新村35号
2.6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通过年度考核结果决定次年签约。年度考核合格标准:当年考核满意度分值的90分及以上可以继续签订次年合同;考核分值达不到90分,不签订次年合同(投标人报价需充分考虑叁年内市场变化因素,服务期限内价格不作调整)。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规则进行评审,按由高到低综合得分排序,推荐1-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授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有效投标方不足3家,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尚具备竞争性的,按实际最多有效投标方数推荐;若不具备竞争性,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2.9 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1、投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转委托。
*3、企业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履约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及以上秩序维护服务或物业服务业绩(项目服务内容内需要包含秩序维护服务工作内容),且每一项合同年度金额不低于50万元。秩序维护服务:包含安保或保安或秩序等服务。
证明材料:提供①合同扫描件②对应结算发票或③经合同相对人(或部门)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②或①③均可。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出服务期限、工作内容、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则须补充提供能够反映关键信息的证明材料。
*4、人员要求:服务团队总人数不低于39人,岗位配置要求详见《人员配置及素质要求》。
证明材料:提供“满足人员要求:服务团队总人数不低于39人,岗位配置要求详见《人员配置及素质要求》”的书面承诺。
*5、承诺项:
*5.1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至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有人员名单及简历供招标人审核。
*5.2 投标人须承诺签订合同后5日内所有服务人员需到位,并具备开始服务的条件。
*5.3 投标人须承诺服务团队的用工组织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
*6.信誉要求
*6.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2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6.3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6.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6.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6.1-6.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6.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6.6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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