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星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溪市华洋金属加工厂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项目编号:JXXG2025-CG-G011)电子化不见面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XG2025-CG-G011
项目名称:贵溪市华洋金属加工厂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639569.77 元
最高限价:17110382.68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贵购2025F000165105 | 贵溪市华洋金属加工厂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 | 1 | 项 | 17639569.77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1.6.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时现场核查)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2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注册建造师数量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应企业资质的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数量截图佐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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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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