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6012025000224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第二批)(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3,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3)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有强制性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文件,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文件。 属于消毒产品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投标产品还需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描述: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有强制性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文件,提供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文件。属于消毒产品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投标产品还需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特种设备的(描述: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特种设备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经营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也可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特种设备经营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