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00-CTZB-G2025-0317 项目名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设备外包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0万元 采购需求: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随着智慧法院建设的推进,已建设包括法院审判业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科技法庭系统、执行指挥中心系统、司法查控系统、法院OA系统等十余个关键业务平台,同时已建设业务系统客户端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UPS、精密空调、安防监控、电视电话会议、户外显示大屏等信息系统设施,现采购以上相关系统、设备的运维及网络安全的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应承诺将采购项目中不低于40%的金额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 2.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