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6年度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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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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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宛城政采公开-2025-25 | |||||||||||
| 2、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6年度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9,0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9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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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主要采购内容为:2026年南阳市宛城区医疗保险中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项目,为在职人员每人每年460元(随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变动),参保人数最终以当年月度实际参保人数为准。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3、服务期限: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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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节能、环保、自主创新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保险公司总部或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 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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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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