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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示范试点医疗及科研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E2025-ZB-3159—001

项目名称:中医药传承创新示范试点医疗及科研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75,7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采购包2: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医药传承创新示范试点医疗设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投标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投标产品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产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投标产品属于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若授权代表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合同包2(中医药传承创新示范试点科研设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投标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投标产品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产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投标产品属于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若授权代表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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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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