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段2026年度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5-780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段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2026年度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铁路相关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近三年(2023年-2025年)铁路营业线项目设计工作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9、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近三年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11、申请单位在集团公司管内项目中,无成交或成交后不执行行为。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标段二: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营范围具备铁路工程项目管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
3、须提供近三年承担铁路相关项目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申请单位必须具备工程监理铁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营业线施工监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任务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且经过铁路总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5年及以上铁路或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且在本监理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
6、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7、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8、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9、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标段三: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营范围具备工程造价咨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
3、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承担铁路相关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 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力。 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要求或更优的条件:专业类别包括铁路、土建等。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相关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并具有铁道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服务组人员至少配备一级注册造价师4名,其中铁道工程及土建工程至少各2名,预算审核人员须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他审价人员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并视工作需要自行合理安排,上述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及职业证书且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及劳动合同。
6、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7、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8、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