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51101251201157548-51295686
项目名称:2026年城桥镇新城公园运行维护、南门景观大堤养护保洁、新城区道路保洁、新城区小区垃圾清运项目
预算编号: 5125-W10102369
预算金额(元): 19881000元(国库资金:19881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9881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6年城桥镇新城公园运行维护、南门景观大堤养护保洁、新城区道路保洁、新城区小区垃圾清运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88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提供2026年城桥镇新城公园运行维护、南门景观大堤养护保洁、新城区道路保洁、新城区小区垃圾清运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12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证书类别及专业为生活垃圾清扫及日常生活垃圾收集、运输];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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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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