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湖新区2025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市网)TBBM-2025-S0038\(省网)SDGP370891000202502000084 2、项目名称:太白湖新区2025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0000.00元; 5、包组划分:两个包组,其中A包:250000元;B包:250000元。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太白湖新区2025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服务项目,主要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盘点,进行账实核对、价值核实与权属确认,扎实推进资产年报培训、编报、审核、汇总分析等各项工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协助单位进行账务处理,确保顺利完成2025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编报工作,并协助指导单位数据资产资源摸底、登记、入账、完善制度建设等相关工作,推动数据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乙方须在2026年1月16日前,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全部单位资产年报的编报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国有资产专项审计报告;合同到期前,需协助完成数据资产资源相关工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3.4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 (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4.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5.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6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7.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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