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招标人为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编号:XXFWCQL2025120112,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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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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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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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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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废气自动监控系统5套(其中动力装置1号脱硫塔进、出口各1套;2号脱硫塔进、出口各1套;硫回收尾气1套)。
2. 废水在线监测设备5套(分别为COD、氨氮、pH、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及流量计)。
3. VOCs自动监控系统2套(其中甲醇装车、甲醇罐区VOCs治理设施尾气自动监控系统各1套)。
(包含但不限于监测及传输系统软硬件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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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
2.《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
3.《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
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
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356-2019)
6.《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377-2019)
7.《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2019)
8.《陕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陕环发〔2021〕10号)
9.《联网要求与有效传输率统计说明》(环办执法函〔2021〕484号)
10.《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1286-2023)
11.《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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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两年。
项目地点: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且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为合格投标人: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经年检合格且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2年度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 2022年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提供诚信声明);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用资格条件
1. 具有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及运维技术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自动监测原理、设备操作、日常维护、故障排除、校准校验等技能,持证上岗且在有效期内(资格证书应包括废水、废气、VOCs在线设施运维内容且能在证书颁发部门官网查询到);
2. 投标人最低配置2名相对固定的技术人员负责运行维护工作,应具有至少3年运维工作经验(提供身份有效证件、社保证明及运维工作履职证明);
3. 投标人需至少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的废水、废气、VOCs运维项目业绩各3份(若同一合同中同时包括废水、废气、VOCs对应运维内容,可视为相应资质业绩各一份,合同保密部分可自行遮挡)。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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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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