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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乘用车租赁项目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乘用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WDC-WB-2025-ZBZX-FR-005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乘用车租赁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成本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级别: 三类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乘用车租赁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简要介绍招标项目情况:本项目主要是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提供乘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国内符合条件的租赁服务公司,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提供乘用车租赁服务,提供租赁车数为  22 台,车辆配置详见设备配置标准。

服务地点:全国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预估金额:计划资金 1499740元(含税,税率13%)。(其中包含乘用车租赁费1480540元,19200京牌使用费。)。

本项目拟不进行踏勘现场。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其他说明事项:服务期间以实际需求及用车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GWDC-WB-2025-ZBZX-FR-00522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

1.2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经营性小车/客车租赁服务资格入围项目》(招标编号:GWZB2023FWG0962A; 东北地区标段1、标段2、标段3 )入围服务商,提供入围通知书。

1.3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范围包含本项目所采购的服务内容,应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证书颁发部门的网上查询截图。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财务要求:

2.1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书面承诺。

2.2出具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资质复印件)截至投标截止日,若公司新成立不足1年的,则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2025年10月份)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实施过乘用车对外出租(裸租)相关业绩不少于2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出具相关业绩对应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模糊不清或不是乘用车对外出租(裸租)业绩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4.信誉要求:

4.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4.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4.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4.4 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投标人失信积分未达到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已过惩戒期的除外,以*查询结果为准。

5.租赁设备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提供总数不少于22 台车辆,且承诺可办理北京牌照,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公告(类别)用车标准、行业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车况良好;承诺提供的车辆必须有合法的手续,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承诺车辆无未处理的违法及其他法律纠纷。提供承诺书1份。

6.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提供承诺

7.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所有服务车辆车牌必须为招标人上游单位指定地市牌照(包括北京牌照),若中标人无法办理招标人指定地区牌照,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提供承诺书1份

(2)投标人须承诺按服务标准及要求提供服务,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本年度无责任亡人事故,提供交管部门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事故情况证明。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提供书面承诺。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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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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