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云阳县东部新城张家湾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重庆市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10-500235-04-01-21154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胜禹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胜禹城乡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产业园一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云阳县青龙街道东部新城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护工程、桩板挡墙、重力式挡墙、1#楼大健康产业展示研发中心、2#楼大健康产业标准库等附属工程。大健康产业展示研发中心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面积4170.20平方米,地上 3 层,地下 1层,地下一层为设备用房; 大健康产业标准库为多层丙类仓库,建筑面积14339.64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90815.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12807.9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 1921188.00元
2.4 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含临设)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7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