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审计局
征集人地址:长春市芳菲路123号
征集人联系人:/
征集人联系方式:0431-85284959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南关区土地成本复核审计服务框架协议征集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20号-NG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指定采购单位)长春市南关区审计局
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制单价 | 预估采购数量 |
| 1 | 南关区土地成本复核审计服务框架协议征集 | 30% | 10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法律上和财务上具有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3)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