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48-2511CA1117GQ
项目名称:民航局清算中心专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3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提供专线租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其中民航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框架协议线路需求不包含在本项目预算金额中)。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为期 12 个月。合同履行期间及期限届满前 30 日内,若甲乙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双方签订下一年度专线租赁服务合同,累计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同时,本合同需结合中心基础网络改造项目实际推进进度,按照合同约定条款适时终止合同;若出现当年合同期满但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专线租赁需求因故取消的情形,采购人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本合同自期满之日起终止,不再办理续签事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需落实的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项目采购活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②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站截图,如未提供网站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须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及其总公司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须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材料)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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