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 I、II 线提质达速整治(电务部分)工程
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WGC-2025-10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广深 I、II 线提质达速整治(电务部分)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电务段,建设资金来自股份公司成本资金,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电务段。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深I、II线
建设规模:
广深I、II线提质达速整治(电务部分)施工内容分为I期和II期,具体如下:
(1)I期工程内容包括对广深I、II线列控软件换装、应答器报文修改等施工。
(2)II期信号系统改造范围包括调度集中、联锁和集中监测等系统;II期异物侵限系统涉及的车站包括新塘城际场、石龙中继站和仙村城际场共计3个站点9处异物侵限,更换新塘城际场、仙村城际场、东莞城际场(石龙中继远控)联锁、CTC软件,42组道岔增加密检器相关工程内容。
(二)工程投资及工期
1.工程总投资为 797.42万元,该项目施工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 781.48万元。
2.项目建设周期为:3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广深I、II线提质达速整治(电务部分)工程施工图的全部内容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一切施工措施。具体以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工程施工和重难点工程
主要工程内容:对广深I、II线提速范围涉及的车站:广州东、石牌城际场、下元城际场、新塘城际场、仙村城际场、石龙中继、东莞城际场、常平城际场、樟木头城际场、塘厦所、东莞南、平湖城际场、深圳东站、笋岗站、深圳站共计15个车站列控中心TCC进行适应性改造,同步对广深枢纽台、广州东枢纽台对应的2套临时限速服务器TSRS进行适应性改造;对广深I、II线提速范围涉及的无源应答器报文数据进行更新,提速涉及的无源应答器数量共计105台需进行修改。II期信号系统改造范围包括调度集中、联锁和集中监测等系统;II期异物侵限系统涉及的车站包括新塘城际场、石龙中继站和仙村城际场共计3个站点9处异物侵限,更换新塘城际场、仙村城际场、东莞城际场(石龙中继远控)联锁、CTC软件,42组道岔增加密检器。
本项目在既有线施工时,应严格遵守《国铁集团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 办法》(铁调[2021]160 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国铁运输监[2021]31 号)的有关要求,需进行现场核查,探明地下缆线,对于施工影响作业面内的信号缆线、器材和设备进行安全防护。既有线施工作业面内做好防火、防盗措施,并做好人身与设备安全防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财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近三年)内完成的铁路电务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至少1项,同时应具备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至少1项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初验报告)、工程量清单(可节选)或业主方出具的业绩证明。
(3)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备铁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工程师或建造师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铁路信号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管理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其中劳动合同需提供完整合同或合同关键页。
(4)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铁路信号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铁路信号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织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从事项目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其中劳动合同需提供完整合同或合同关键页。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3.3(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5)投标人在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6)投标人在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7)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情形。
(8)未处于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国铁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不存在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形;未处于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9)投标文件所列人员未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3.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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