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4-SHZZ-G2025-0002 项目名称:射阳县残疾人联合会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512.000000万元(采购包1:756.000000万元;采购包2:75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12万元(三年),本项目为固定合同总价。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包,包件一:756.00万元【252万元/年】(范围:经济开发区、四明、临海、长荡、洋马、兴桥、新坍、淮海农场、新洋农场、港开区);包件二:756万元【252万元/年】(范围:合德、海河、特庸、盘湾、黄沙港、海通、千秋、临海农场、盐场)。 采购需求: 射阳县残疾人联合会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两个包件主要服务内容:为了让所有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群众提供个性化居家生活照料、个人保洁、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及其他服务。服务人数暂定700人(包件一350人、包件二350人),最终按实际服务人次数,按实结算。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包,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同一供应商同时参与2个采购包投标,若该供应商经评审后成为采购包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的第一名时,则不再推荐该供应商为采购包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开标、评标、定标顺序按采购包一至采购包二顺序依次进行。不因前面开标、评标确认的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因质疑、投诉、复议被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人)资格,而改变后面开标、评标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结果。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注:自协议签订约定的服务之日起至三年后止,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申请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