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2025-DLGK-C0217-B0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2026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1
肉类、水产类及加工制品配送服务
为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盛世路办公区(含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路办公区、白关税务所3个食堂提供肉类、水产类及加工制品等食材的供应、配送及售后等服务。
119.00
119.00
2
蔬菜类、蛋类及乳制品配送服务
为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盛世路办公区(含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路办公区、白关税务所3个食堂提供蔬菜类、蛋类及乳制品等食材的供应、配送及售后等服务。
103.00
103.00
3
粮油干货、调味品及水果配送服务
为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盛世路办公区(含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路办公区、白关税务所3个食堂提供粮油干货、调味品及水果等食材的供应、配送及售后等服务。
88.00
88.0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计划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各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包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包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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