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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港产融合零碳智慧物流服务园区(大沽津晋一期)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162025126002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H0004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滨海新区港产融合零碳智慧物流服务园区(大沽津晋一期) 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一室备〔2025〕1729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慧港大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自筹及其它资金350000000元 建设规模为 12万平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慧港大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在出让用地建设具新能源品类补给的集疏运车辆停车调度服务中心,涵盖货运车辆停车区、能源站(充电桩)。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无地下建筑)。主要建设内容:车辆运输调度中心、司机之家服务中心、车辆应急服务中心及各类配套设施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津晋高速(开放段)与疏港联络线交叉口东南侧约2km处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滨海新区港产融合零碳智慧物流服务园区(大沽津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本标段工程总占地面积约9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95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最高高度10米,最高层数2层,最大单体跨度8.4米,结构类型:框架结构。本标段招标内容为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建设内容:车辆运输调度中心、司机之家服务中心、车辆应急服务中心及各类配套设施等。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总承包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相关服务,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以及全部专业承包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采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4月15日 至 2027年04月14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筑工程工作经验,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且为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对上述任职条件要求加以承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正项目经理兼任);(2)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3)设计结构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资格证,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人提供任命书;(4)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施工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6)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7)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及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8)其余项目部人员配置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3)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本标段要求施工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参加本标段投标,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5日21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12日16时00分00秒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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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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