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南路、大沽南路辅路等道路设施维修项目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红旗南路、大沽南路辅路等道路设施维修项目 已由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津城管规【2025】20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
天津市
工程概况:
本项目维修范围主要为简阳路辅路、宾悦桥下辅路、红旗南路、大沽南路辅路(含复兴门桥、引水河桥)4条道路和王顶堤立交桥。 道路工程:对维修范围内车行道整体罩面修复、局部进行面层补强或基层补强,对各类型检查井及收水井按设计高程升降并加固;更换维修范围内人行道破损花砖,更换调整侧石、缘石和树穴石,盲道范围内所有类型检查井均更换为隐形井盖;道路标线重新施划等。车行道维修面积约25.8万m2。 桥梁工程: 复兴门桥整体罩面,局部下面层及防水混凝土铺装挖补,更换桥头堡破损外挂石材。车行道维修面积约706m2。 引水河桥桥整体罩面,局部下面层及防水混凝土铺装挖补,更换人行道板外侧破损外挂石材,地袱混凝土表面破损,进行修补并涂刷防水涂料;海豚柱及横梁锈蚀,进行除锈油饰。车行道维修面积约1131m2。 对王顶堤立交桥南北主线、F匝道、部分K匝道和L匝道的病害进行针对性维修,主要维修内容:桥面及引路铺装破损严重,进行更换;桥梁及引路地袱混凝土表面破损严重,进行修补并涂刷防水涂料;海豚柱及横梁锈蚀严重,进行除锈油饰;混凝土主体结构局部破损、碱蚀,进行修补并涂刷防水涂料(主线部分);伸缩缝胶条老化破损,进行更换;伸缩缝型钢断裂、挤死,进行更换;伸缩缝砼保护带破损,进行修补;针对预制梁铰缝进行维修;对于挡墙开裂、破损进行维修;对照明设施进行维修;增加桥梁健康检测设施。车行道(含引路)维修面积约1.59万m2。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1)一标段:
标段名称:
红旗南路、大沽南路辅路等道路设施维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规模:
1 项; 招标范围:
本项目维修范围主要为简阳路辅路、宾悦桥下辅路、红旗南路、大沽南路辅路(含复兴门桥、引水河桥)4条道路和王顶堤立交桥。 道路工程:对维修范围内车行道整体罩面修复、局部进行面层补强或基层补强,对各类型检查井及收水井按设计高程升降并加固;更换维修范围内人行道破损花砖,更换调整侧石、缘石和树穴石,盲道范围内所有类型检查井均更换为隐形井盖;道路标线重新施划等。车行道维修面积约25.8万m2。
2.3 计划工期:
2026年01月12日 至
2026年12月31日, 共354日历天。
2.4 计划工期
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计354日历天(包含设计服务期和施工工期)。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并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资格业绩要求
一标段:
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同时具备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1.1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1.2 施工资质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附近三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注:2022年至2024年。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组成联合体的家数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1家应为负责施工工作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6)总承包单位(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下同)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7)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 其他要求 5.1 人员要求 项目部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 ①具备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设计注册工程师(包含但不限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市政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全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全部实行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电子注册证书需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且需符合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 2021 ) 40 号的相关要求。②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以上②、③、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设计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且为单位正式职工; (3)设计工程师3名,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为单位正式职工,其中道路相关专业人员1名,桥梁相关专业人员1名,造价相关专业人员1名; 设计单位应提供所有项目设计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4)施工项目部人员: ①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有投标资格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承诺中标后能从其他在建项目调离到本项目中,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 全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全部实行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电子注册证书需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且需符合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 2021 ) 40 号的相关要求。②施工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有投标资格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 ③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及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④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对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人员,出具任命书并提供所有项目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⑤施工单位相关人员提供没有在施项目承诺书。 注:在满足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兼任。5.2 信誉要求 (1)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副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设计工程师、施工负责人、施工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规定的其他被限制投标的范围;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同时具备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1.1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1.2 施工资质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附近三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注:2022年至2024年。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组成联合体的家数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1家应为负责施工工作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6)总承包单位(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下同)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7)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 其他要求 5.1 人员要求 项目部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 ①具备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设计注册工程师(包含但不限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市政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全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全部实行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电子注册证书需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且需符合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 2021 ) 40 号的相关要求。②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以上②、③、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设计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且为单位正式职工; (3)设计工程师3名,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为单位正式职工,其中道路相关专业人员1名,桥梁相关专业人员1名,造价相关专业人员1名; 设计单位应提供所有项目设计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4)施工项目部人员: ①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有投标资格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承诺中标后能从其他在建项目调离到本项目中,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 全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全部实行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电子注册证书需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且需符合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 2021 ) 40 号的相关要求。②施工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有投标资格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 ③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及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④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对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人员,出具任命书并提供所有项目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⑤施工单位相关人员提供没有在施项目承诺书。 注:在满足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兼任。5.2 信誉要求 (1)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副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设计工程师、施工负责人、施工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规定的其他被限制投标的范围;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3.2 联合体投标要求
一标段:
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