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蒲城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已由蒲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蒲行审发【2022】53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蒲城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蒲城县党睦镇卤阳新村;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28.83亩,总建筑面积11950.10㎡,新建门诊楼2层2612.60㎡,住院楼5层9337.50㎡(含连廊)。配套建设绿化、场地硬化等附属设施,设置床位数200床 ;
2.3 项目投资总额:9894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4117035.16元);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蒲城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室外工程施工标段;标段编号: E610500352699pyeitty001;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2: 标段名称: 蒲城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室外工程监理标段;标段编号: E610500352699pyeitty002;标段类型: 监理;;
2.6 招标范围:标段1:配套建设绿化、场地硬化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内容); 标段2:蒲城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室外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蒲城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室外工程施工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申请人具备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段名称:蒲城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室外工程监理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甲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监理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担任其他在监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则在监工程不得超过2个(含2),同时需提供在监项目建设单位的同意意见书。。
3.2 标段名称:蒲城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室外工程施工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标段名称:蒲城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室外工程监理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其他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5)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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