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ZB-HZ-2025335C
项目名称:微量元素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微量元素分析仪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招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4)(1)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和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