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矿用多媒体信息交互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251-ZB-251123486/001、SXZB-2511 4283GZH104/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矿用多媒体信息交互系统(招标编号:JNB251-ZB-251123486/001、SXZB-2511 4283GZH104/001)已由晋控投资字[2025]70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矿用多媒体信息交互系统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矿用多媒体信息交互系统;
标段内容:矿用多媒体信息交互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交货地点: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矿用多媒体信息交互系统,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本次招标货物主要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招标货物主要产品为:矿用本安型交换机、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矿用本安型液晶显示器。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信息发布引导系统或矿用本安型交换机或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或矿用本安型液晶显示器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提供的所投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合同无法体现是否为本次授权的制造商时,可另附佐证材料)。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2-08 17:30至2025-12-1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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