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晋北能源(山西)有限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C381-CG-251233720、SXMTZB2503F-1525(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
一、采购条件
本晋能控股晋北能源(山西)有限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NC381-CG-251233720、SXMTZB2503F-1525(F)),已由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晋控投资字〔2025〕464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晋能控股晋北能源(山西)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山西省国资委及晋能控股集团已明确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要求,为晋北基地项目推进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方向指引。晋北能源公司作为新成立的主体,需聘请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提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服务方案,分析和判断公司项目建设经营管理活动和员工履职过程中的合规风险,能够协助晋北能源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合规经营和稳健发展。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晋能控股晋北能源(山西)有限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服务:
标段(包)内容:本招标项目分为四个阶段,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基础建设阶段;(2)深化建设阶段;(3)落地执行阶段;(4)总结优化阶段;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2.4 服务地点:晋能控股晋北能源(山西)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晋能控股晋北能源(山西)有限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服务,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总所下属的不同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服务类业绩;
一个完整的业绩须同时具备: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8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11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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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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