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职工二食堂、井口餐厅及南苏食堂一层承包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C134-CGN-251214600)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
一、采购条件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职工二食堂、井口餐厅及南苏食堂一层承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NC134-CGN-251214600),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晋能控股集团山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基本情况:承包职工食堂(包括井口餐厅、二食堂一、二、三层及南苏食堂一层),提供满足我公司职工需求的餐饮服务,并承担临时性接待服务。我公司食堂每日用餐人数12000名左右(其中二食堂、井口餐厅用餐人数9000名左右、南苏食堂用餐人数3000名左右)。
2.2服务内容:
2.2.1承包我公司职工食堂(包括井口餐厅、二食堂一、二、三层、南苏食堂一层后厨及大厅),为我公司提供满足职工需求的餐饮服务。自接管之日起对食堂实行自主经营管理,包括原材料采购、库房管理、设备维修、防“四害”工作、餐具易耗品等辅助材料的购买、食堂后厨、大厅人员的安排和管理。自接管之日起对食堂实行自主经营管理,自负盈亏。
2.2.2食堂饭菜不得高于我公司目前价格。
2.2.3职工二食堂一层、井口餐厅及南苏食堂一层为24小时营业,满足矿井职工不同时间段的供餐;二食堂二层定时供餐(早5:30-8:30、午11:00-13:00、晚17:00-20:00);二食堂三层定时供餐,提供中餐及特色餐;并负责提供其他用餐(客餐、班中餐)。
2.3服务范围:对井口餐厅、二食堂一、二、三层及南苏食堂一层承包服务。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2026年2月1日-2027年1月31日。
2.5服务地点: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慈林镇。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行业规定,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1月01日至响应交件递交截止时间(指合同签订时间在此区间内)。
类似项目业绩指:餐厅服务业绩或食堂承包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真实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要求: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9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12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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