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Y(2025)1209-CG
项目名称:宝鸡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评估督导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评估督导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评估督导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如有最新政策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评估督导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
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的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3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4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1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证明资料: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3.7 书面声明: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 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列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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