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五公司上海凤溪社区04-02地块项目
智慧工地监管系统询价采购邀请函
第一章 询价邀请函
一、项目概况:
凤溪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基地04-02地块项目,位于上海市青浦区邻近主城的板块之一华新镇,东至塘畔路,南至三号横河,西至叙龙桥路,北至古思浜路。总建设用地面积为19514.26㎡,容积率2.2,绿化率35%,总建筑面积约65118.45㎡,地上建筑面积46099.15㎡,地下建筑面积19019.30㎡,包括6座住宅、2座垃圾房、1座KP站、1座P站、1座门卫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
二、询价内容: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智慧工地监管系统 |
对接青浦区智慧工地综合监管平台 |
套 |
1 |
1.询价说明:所报单价均为 (含税/不含税)单价,并且写明税率 %,单价为固定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格、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安装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等所有费用,以及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和风险。需提供符合当地税务机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报价单格式按照我项目规定格式上报详见附表:投标报价单模板,并加盖公章。
2.投标以最低价中标。
3.验收方式:安装完成后进行验收,数量以甲方现场计数方式认可且质量合格的数量为准。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结算: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在甲方与乙方办理中期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每月20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中期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93 %(其中30天内支付80%款项、60天内支付13%款项)。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最终支付:本合同质量保证期满,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甲方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款项,在收到乙方收款收据后60日内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票据等,贴息由乙方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0日8时00分至2025年12月13日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三链”交易共享平台(https://zjzcw.iccec.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投标报价递交的时间为:网上投标时间为:2025年12月13日9时0分至2025年12月16日9时0分;逾期未进行网上投标者,则说明放弃投标。
3.开标
3.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9时0分。
3.2开标地点:本次开标地点在“三链”交易共享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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