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4-25J6-FG0831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引江补汉工程9标经理部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17时00分,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14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二氧化碳 |
210L |
瓶 |
1600 |
纯度≥98%,免费提供气瓶 |
2 |
二氧化碳 |
40L |
瓶 |
5500 |
纯度≥98%,免费提供气瓶 |
3 |
氧气 |
40L |
瓶 |
2000 |
纯度≥95%,免费提供气瓶 |
4 |
乙炔 |
40L |
瓶 |
100 |
纯度≥98%,免费提供气瓶 |
合计 |
9200 |
注:表中的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卖方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按照现场实际交货合格品的数量计量,并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价格。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设计、原材料采购、制造、检测、保险、税费、运输至指定地点(不含卸货)、售后服务(含质保期服务)、利润、风险、规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表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按照现场实际交货合格品的数量计量,并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价格。
2、交货时间:2026年1月20日-2030年12月31日(实际供货截止时间根据买方工程进度情况确定,买方通知后,1小时到达现场)。在合同生效后,合同范围内产品分批次供货(实际批次、单批次供货数量及截止时间根据买方工程进度情况确定,相关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供应商应以采购人书面通知确认的具体采购需求为准,开展备货、供货事宜。供应商应于采购人发出上述通知后3日内按采购人书面通知载明的分批供货的时间节点要求,组织并完成备货,并发货至采购人指定位置。
3、交货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引江补汉工程土建9标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和要求
(1)本合同项下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纯二氧化碳》(GB/T 23938-2021)、《溶解乙炔》(GB 6819-2004)、《纯氧、高纯氧和超纯氧》(GB/T 14599-2008)、《工业氧》(GB/T 3863-2020)、《钢质焊接气瓶》(GB5100-2011)、《钢质无缝气瓶 第 4 部分:不锈钢无缝气瓶》(GB/T 5099.4-2017)、《气瓶阀通用技术要求》(GB/T 15382-2021)中规定的技术条件的质量标准。材料发货随车附产品合格证及批量检验报告,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买方接货后抽检复查,如有异议立即通知卖方,经双方共同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重新检验。复检合格其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复检不合格,除退回不合格品外,其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2)卖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ISO14001 环境体系和GB/T2800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投入运行过程中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5、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环境管理体系(若有),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若有)等认证证书,应具有气体运输资质,气瓶需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应具有危化气体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2022年至今)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各响应人之间不得为同一负责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存在关联关系(不限于:股东、法人、董监管、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的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一经集采平台关联关系大数据查询发现,直接否决相关响应人。
(7)响应人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启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6、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响应文件必须签章完整制作为PDF格式上传,有联系人、联系方式。对交货期、参数配置清单、响应人资质文件及其他商务技术条款明确响应。
7、成交确定原则及报价规则
(1)最低价中标:本次逆向竞拍以响应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的最低价格为成交价,报价最低且完全符合竞价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供应商必须保证系统内报价与响应文件报价保持一致,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报价。
(2)相同最低价处理:若竞价截止时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则系统默认最早提交该价格的响应供应商优先中标。
(3)降价幅度:最小降价幅度100元(竞价调整的响应人需要保证上传签章响应文件与系统价格一致)。
(4)延时规则:若在竞价截止时间(2025 年 12月 16日 10:00)前 30 分钟内有新报价,则系统自动延长 10 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新报价提交,确保公平竞争,防止狙击报价。
8、付款方式及支付比例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电子支付凭证。银行转账支付不低于货款50%,其他非现金支付不高于货款的50%,甲方采用其他非现金支付方式,产生的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因资金不足而无法按照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支付资金渠道:项目自筹,自筹方式为项目业主单位筹集。
支付比例:在到货后,经买方、卖方组成的验收机构验收合格签字后,卖方当月25日前向买方提供材料销售清单及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在买方财务挂账后,90天内向卖方支付已挂账部分的全部价款。
9、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3%,履约保证金采用以下方式缴纳/提交: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 15 日通过银行转账缴纳。
(2)乙方在签订合同后 15 日提交等金额由甲方认可的商业银行所开具的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
(3)货款结算中扣除履约保证金。
10、其他要求:
验收与交付:
买方应在物资到达指定位置当日内,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卖方参加验收,如果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运到工地的每批产品均要有质量检验报告,到货产品由买方取样复检,若复检有质量问题,及时通知卖方进行联合检测或联合找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确属产品质量问题卖方将承担一切后果(包括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物资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后,由买卖双方指定人员对到货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等进行验收,如有需特别说明的,需在发货单上或书面文件中注明,并由买卖双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买方应负责退、换货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采购单价:报价为到达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引江补汉工程土建9标施工现场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材料出厂价、检验费、装车费(不含卸车)、运杂(输)费、仓储费、运输保险费、利润及税费等配送至指定交货地点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调价机制:该项目报价为固定单价,中标后所签署的采购合同单价不在以任何形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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